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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德盛钢铁厂杀人,广汉德盛钢铁厂报价

Time:2024-04-27 05:58:52 Read:0 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汉德盛钢铁厂杀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汉德盛钢铁厂杀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菜市口为什么会成为杀人场所? ?

“午时三刻,把犯人推到菜市口斩首示众”是我们在看历史题材的影视剧的时候经常听到的一句最经典的台词,只要是古装戏就会有,也是出现最多的,在我们大家的印象中,“菜市口”就成了犯人砍头的地儿了。什么时候被称为“菜市口”的了?

菜市口杀的名人还不是从拖着大辫子的满清王朝开始。据说在菜市口被鬼头刀砍下头颅来的第一个名人是在距今八百年的元朝。那时北京城叫大都城,菜市口还不叫菜市口,叫柴市口。

为什么先叫柴市口后改叫菜市口?说文解字,元立都时,这条街以卖柴为主,后几经演变由卖柴变为卖菜,改称菜市口。杀的那个人就是南宋王朝的丞相文天祥。文天祥死时47岁,他在广东的五坡岭兵败被俘,辗转押送回大都城。文天祥抗元复宋是一枕黄粱,南宋腐败至极,非垮非亡不可。所谓大厦将倾独木难支,不是文天祥不死就能打得起来的。文天祥在历史上之所以出名是其令人敬佩的民族气节,至死不屈。他所作《过零丁洋》,荡荡浩气,诗中“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为世代热血男儿所情钟。文天祥死得大义凛然,血溅柴市口,据说观者也是人山人海。

菜市口在京城的名气可是不小,一千年前的辽代,这里是安东门外的郊野,金代是施仁门里的丁字街,明朝时是京城最大的蔬菜市场,沿街菜摊、菜店众多,所以"四九城"的许多人都来此买菜,并把菜市最集中的街口称为"菜市街",清代时改称"菜市口",此名一直沿用到今日。

在明朝以前,元朝,北京(时称大都)的刑场在柴市口(今东城区交道口)。西四牌楼简称为西四。它在明朝又叫西市,是处决死囚、或杀或剐的刑场。清朝取代明朝后,将杀伐的刑场,由西四牌楼转移至宣武门外的菜市口。不管元的柴市口,明朝的西四牌楼,抑或清朝的菜市口,皆属老北京的交通要道。在闹市区行刑问斩,便于示众。杀鸡给猴看,用来警示老百姓,起到震慑的作用,这也是中国古代皇权至上的一个表现。

据说在菜市口被鬼头刀砍下头颅来的第一个名人是在距今八百年的元朝。杀的那个人就是南宋王朝的丞相文天祥。那时北京城叫大都城,菜市口还不叫菜市口,叫柴市口--卖柴的地方,后来几经演变由卖柴变为卖菜,改称菜市口。

而刑人于市,明正典刑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取之威民之意。《大唐六典》卷六(刑部中外郎)有云:“凡决大辟罪,皆于市。”

看了半天,没一个说在根上的。我只说我知道的,不论对错。

元朝在北京建都有一个标准,左文右武,前衙后市。明朝沿袭这个戒律,崇文门在左,宣武门在右,皇城前左边是六部衙门,右边是五军都督府。市场则在皇城后面地安门以外。再说杀人,布告里说是弃市,就是说在市场里杀头,为的里市场里人多,有震摄力。明朝弃市场所在西四,因为这里最热闹,人最多,影响也最大。清朝入城后把城里汉人全赶出城,西市不再是市。相对来说从西四往南出宣武门的菜市口成了最大的市场,虽然东边也有猪市,花市,榄杆市,但菜市是一天聚集人最多的市场。于是便选定此地为弃市之处。还要说明,在菜市口杀的只是老百姓,王公贵族,天子门生不应该放到这里行刑,顶多让皇上賜死,白练悬头,鸩酒归西。为的保全天子的脸面和一家的平安。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猇夺爵位和功名,就是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押送菜市口行刑。

1、刑人于市,明正典刑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取之威民之意。《大唐六典》卷六(刑部中外郎)有云:“凡决大辟罪,皆于市。”

其实,在菜市口行刑杀人,清朝并不是最早的。

在距今八百年前的元朝,那时候北京还叫大都,菜市口还不叫菜市口,叫柴市口,也就是买卖柴禾的地方,后几经演变变成菜市场。

大名鼎鼎的文天祥就是血溅菜市口,死得大义凌然。其实无论是柴市口还是菜市口,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汉人居多。

想当年,拖着大辫子的清王朝灭掉明朝以后,民间涌起天地会、洪门等各类反清组织,而且很难斩尽杀绝。而且,菜市口不远处便是琉璃厂,当时是各地举子科考暂住的地方,清政府一直担心汉人难以统治,于是便对老百姓进行血腥镇压,尤其难管理的就是那些具有思想和民族气节的读书人,大兴文字狱远远不够,还必须对他们进行精神镇压。在人群最热闹的菜市口杀人,无疑成了最佳选择,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2、我们从电视上,常听到“秋后问斩”这样的台词,其实也颇具深意:

秋季,考生从全国各地进京赶考之时,也正是刑场杀人看热闹之时,从而起到对汉族文人的震慑作用。

当然还有一种原因,是从养生的角度考虑,古人讲究天人合一,信奉春发秋收,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上天有好生之德,春天杀人会触犯老天。皇帝自称天子,当然不会糊涂到跟老天过不去。砍头的事,放在秋天较为合适,每年冬至前一定在此执行一批。清朝法典规定,不允许死囚活过冬至,倘若遇到外力原因冬至前没有执行,那只能等到第二年秋天再执行了。

清代处决罪犯为什么到菜市口?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用一个广东话的词语就能解释“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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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处决犯人并不仅仅是杀死犯人这么简单,更有始终恐吓老百姓的意思。

古代很多死刑,比如分尸、悬首示众之内,其实都是在犯人死后才做的。

犯人都死了,这些刑罚肯定跟他没关系。

这种刑罚完全是吓唬其他老百姓的!

古代没有什么CDB的,也没有核心商圈,没有广场,菜市场就是每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

其实欧洲也是如此,大家都差不多。

以北京城的菜市口为例,清代这里是最大的蔬菜市场,卖菜的和卖菜的人不计其数,交通四通八达,人流量极大。

处决犯人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剥夺犯人的生命,二是为了威慑世人。清代将刑场选在菜市口的原因有三个:其一、菜市口人多,三教九流都有,在此行刑可以得到更多人的观看,从而威慑世人,或者泄众人之恨;其二、方便贩卖犯人的血肉,古代认为人血可以治病,人肉更可以治病;其三、菜市口的位置在西边,西边主死,而东边主生,故选在菜市口行刑符合阴阳五行之说。菜市口作为清代刑场的代名词是名副其实的,不少的犯人都命断菜市口。

古代信息传递慢,为了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自然是在人多的地方行刑,这样可以让百姓们口耳相传,让大家知道犯法的后果是被处决,起到威慑世人的效果。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法令虽然被公布出去了,但是百姓们要么不识字,要么没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将犯人于闹市之中斩首,可以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令百姓敬畏法律。有的犯人罪大恶极,民怨极重,为了宣泄百姓的怨恨,官府也会组织官差将犯人游街示众,然后明正典刑,以泄民恨;而菜市口人来人往,正是杀恶泄怨的好地方。总而言之,古代大部分处决都是需要广大民众参与的,孤独的行为艺术当时不流行。

古代的人认为人的鲜血有治病的功效,也就是可以治疗肺痨,故处决一名犯人还可以卖一些血给百姓,用热血沾在馒头上吃了,就可以治疗肺结核。另外有人认为人肉入药可以起到一定的疗效;还有人认为吃什么补什么,因此犯人的尸体如果无人认领,可以买一些犯人身上的器官吃。当然这些说法都是荒诞的,《本草纲目》刊行后,李时珍明确反对用人血或人体器官入药的观点受到中医界的广泛认同,所以此后基本已经没有医生用人血入药,只是局部地区还有不通医理的人或庸医迷信用人血治疗肺结核等疾病。袁崇焕被凌迟处死时,百姓们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生吃的都有,那时是人们表达对叛国者的仇恨!清代的凌迟之刑应用更普遍,因此买肉的人应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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